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这样合理吗????

这样合理吗???? 律师您好,本人2010年11月入职一家私人企业,由于工作压力大每天12小时,还是两班制,身体受不了,所以在2011年3月8日离职,离职时未通知该公司并且与该公司签有劳动合同,合同为一年。
   离职时我实际2月份上15天班有2500多加上3月份上6天班600多,合计大约3200元。扣除其他费用还剩2200元,现在该公司只同意给我补发2月份工资而且只有670多元还要我等到4月30日我很不服气。
   请问俄律师我该如何是好,他们这样做合理吗??
              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aa4561……(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11-04-01 14:3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