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后对方2年不提车所产生的停车费由谁承担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后对方2年不提车所产生的停车费由谁承担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2009年1月出具以后,对方2年不去提车,不提车所产生的停车费等由谁承担?当时交警出具的对方承担70主要责任,我承担30次要责任。对方的车年审到2007年,事故出在2009年1月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郭海源(山东)
提问时间:2011-03-31 21:34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