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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关于另一方不支付孩子抚养费多久才能上诉?

关于另一方不支付孩子抚养费多久才能上诉? 我们于2011年1月11号在深圳沙头角民政局办的协议离婚,协议上讲孩子归我,他每个月出八百元生活费,教育费用一人一半,当时他承诺一年一次性付一万块,他在深圳,我带孩子回到梅州,生活费一直没有支付,我再三发信息要求,他说现在他经济困难,只能一个月一个月地付,我没什么关系,只是觉得这是他应该尽的义务,拖到了二月底,才付了第一个月的生活,到今天为止,他只付了孩子一千三百块,还付了孩子幼儿园的学费八百八十元,发信息请他按时支付,什么都不理,我真的想通过法院判决,让他的单位直接划帐给我,这样我和孩子就比较有保障。他是深圳电信的员工,在深圳有一套房子,离婚后我带孩子回娘家住,什么都没有得到,我现在的工资只有一千多块钱,如果他能按时给生活费的话,我和宝宝的生活会好一点儿。请问这种情况要多久才可以向法院上诉吗?如果我要上诉法院的话,可否在梅州这边的法院上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YY200……(广东-梅州)
提问时间:2011-03-31 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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