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三人合伙开店,一人提出不干了,应该怎样分帐
三人合伙开店,一人提出不干了,应该怎样分帐 6月1日三人合伙开了个服装店,每人投了5500元,交了三月房租和一个月的压金,现一个朋友提出吃不消累不做了,我们就让她撑到8月底也就是三个房租做完,我们也不做了。在她一再提出不干的情况下,我们就清算了服装和各种东西加上营业额也一起三分三算给总共给她3250块钱,我们就把清算下来的服装继续卖完到8月底,今天她突然说她不应该支付7、8月份这两个月房租,因为我们在做,所以我们就说要不关门,分衣服,让房东得这两个房租,你说我们应该怎样分才合理。当初是签了一年合同,就应该共同承担风险的,可她路途就退出让我们来承担,有点想不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一叶知秋pp(上海-奉贤区)
提问时间:2015-06-29 1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