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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漏水纠纷该如何处理
房屋漏水纠纷该如何处理 我的房子501,2009年1月份交清所有房款后,领到钥匙,2010年3月份铺完地板。2010年8月份装修后,水电一切正常使用,但由于房地产公司没有按购房协议按时提供供暖,以至无法入住。同单元401于2010年3月份装修完,4月份入住。直到2011年2月21日前,401室从未发现楼顶有返潮或渗水现象。但于2011年2月22日,401室客厅渗水。经物业检查我的房内所有水龙头均关闭,屋内无积水。物业人员分析由于水管冻裂造成房屋房顶漏水。为了不对楼下住户造成更大影响,物业停止给我供水,导致我无法入住。经我反映,物业说要检查维修,但此事直到2011年3月25日仍无人管,给我入住造成了重大影响。我再次强烈要求,物业一再推脱,后经我一再要求,物业在没有查明原因的情况下,拆开我的地板,结果一无所获,这时,物业才又对我家自来水管进行了打压测试,经打压,他们又认为水管没有问题。责任不在他们,不再维修。我认为这极大地损坏了我的合法权益,请您给予我帮助!我现在应该如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杜辉(甘肃-兰州)
提问时间:2011-03-31 1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