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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由于经济条差,我一个小孩被她奶奶送人了,没和我商量,当时不同意

十年前由于经济条差,我一个小孩被她奶奶送人了,没和我商量,当时不同意 十年前由于经济条差,我一个小孩被她奶奶送人了,没和我商量,当时不同意,后来那方说允许认小孩,想想也行,刚满月30天抱走,至今快十年了,我要求看小孩,那方不同意,当时也没写什么合同,现我用什么方式可以要回小孩,我知道那方属于非法收养,我应该釆取什么办法,大概付那方多少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重庆)
提问时间:2015-06-29 10:5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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