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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尊敬的律师先生, 您好! 我是一名送餐员,工资两千块钱一月,我已经做了26天

尊敬的律师先生, 您好! 我是一名送餐员,工资两千块钱一月,我已经做了26天 尊敬的律师先生,
                        您好!
我是一名送餐员,工资两千块钱一月,我已经做了26天,因为今天晚上送餐时不小心把别人的小轿车撞坏了,然后就用餐款赔了车主,回店后就跟老板报告了,老板说借钱要押身份证,刚好我的身份证又找不到了,他就说我是盗用公款,叫我不结工资走人,
我想请您帮我解答两个问题,第一,我算是盗用公款吗?第二个,我能找她结工资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南-常德)
提问时间:2015-06-28 21:3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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