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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女方犯法吗?

这样女方犯法吗? 我弟弟结婚6年了,现在又一个5岁小孩,2002年至2009年在外打工一直给家寄钱,自从2008年在外做生意亏了钱,有一年多没给家寄钱可是在这期间是男方爸爸妈妈在养,2009女方也在外打工没向家寄过1分钱,2010年1月女方叫上几十人到男方把所有东西都抢走了,家里所有东西是两位老人辛辛苦苦一年积攒的,女方连同5岁小孩也抢走了,1、这样做他们就没一点法律保护了吗?2、离婚小孩会归那方?3、去法院起诉要什么程序?口头还是书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Uux4652(河北)
提问时间:2011-03-31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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