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和老公都是二婚,他有个女儿26岁,我儿子10岁,老公房产证上有他和我女儿三个人名字
1、你丈夫把他名下份额赠与你,其女儿无权干涉,建议签订协议并进行公证;
2、但是过户应该需要丈夫女儿同意,具体夫妻间变更名字可以向房地产交易中心咨询;
3、如需帮助可就具体情况来电沟通。
这是婚内赠与,赠与人只是处分自有的房产份额,但是家庭共同共有财产,是没有明确各自所享有份额的,也就是您丈夫赠送房屋的价值是三分之一,还是多少,共同共有财产只有在析产时才会区分各自享有的份额。
因而,若您继女不同意,您丈夫需要先析产,然后才能将自己所有之房产赠送与您。
您也可以征询房地产交易中心窗口意见。
其女儿不配合的情况下,办理赠与公证。或者析产,把父女份额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