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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使用权的赠予

关于土地使用权的赠予 甲为一老人,无儿无女,要办五保户,但是有一块地,根据规定,无儿无女且没有地才可以办无保户,故政府收取了甲的地,并为其办理了五保户,政府将这块地租给了乙,因为这块地相对不怎么好,因此没有收取租金,并且政府和乙签订了合同,因为现在土地被占用,涉及赔偿问题,现在的问题是政府是否有权收回这块地?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龙蕾(吉林-长春)
提问时间:2011-03-30 23:0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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