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
如果通过法律,如果我不给钱,合不合法?
如果通过法律,如果我不给钱,合不合法? 在幼儿园玩耍时,甲小朋友在玩蹦蹦床时,乙小朋友想上去玩,但是甲小朋友不让,就关门,不小心挤到乙小朋友的右手大拇指,大拇指指甲盖掉了,肉与肉之间裂开了,负责人及时通知乙家属,并一起上医院,拍片确定没有伤到骨头,需要缝针,但乙家属不相信县的医术就立刻跑到市最大最贵的医院,到那医术确定还是骨头没事,需要缝针,住院输液几天液体就没事了》校方也问过几个专家,都说会长出来,只是需要几个月!!!!!
这一切的费用都是学校出的,他们说什么,学校做什么,不管在家输液还是吃的,都给报销了!手术当晚我校给乙方家属500块钱,第二天甲方又交了600,并说500元吃饭用了,可是他们就父母在陪乙方,而且就住了2个晚上,几乎晚上都在亲戚家吃饭。这是我看到的,后来乙方向校方要取600还有乙方学费,还有在家输液的钱,校方跟乙方算清:校方给乙方500,乙方交600,校方差乙方一百,乙方在家输液不到200,校方学校制度是退饭费不退学费,退了60还有他们2天在医院的饭钱,我一共给她500,并当面说清楚,拿了钱走出校门校方就不服任何责任,后来她拿钱走了!
第二天又叫了几个人说校方不负责任,要校方给个说法,无非是嫌钱少!请问如果在医院来亲戚,这种吃饭,校方也要负责吗?还有出去去饭店吃饭也要校方负责吗?如果通过法律,我还需要负责任吗?如果通过法律校方是不是就非得赔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26555……(河北-邯郸)
提问时间:2011-03-30 2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