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通讯
移动公司侵权我的利益
移动公司侵权我的利益 律师你好:3月份我收到一封移动公司的催款函,说我为一个手机号码从2004年开始做过担保,现在欠费1900元停机了,我通过途径找到这个机主让他去付清欠费,取消担保,然后我向移动公司提出拿出当时担保的资料,回复说找不到了,说是南汇移动营业厅的工作失误,那我说你们赔偿我欠费的10倍给我,说不可能的。那我通过法律途径要回我的精神损失费可以吗,毕竟我是法人代表,直接影响到我的信誉度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卫畅牵引(上海-南汇区)
提问时间:2011-03-30 1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