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拖欠房租房东恶意敲诈
拖欠房租房东恶意敲诈 我于2014年3月16日与房东签下一年的租房协议,房租每月4500元,押金9000元,由于公司资金周转困难,于2014年8月16至2014年9月18号拖欠房租一个月零两天。因此事房东报警,在去派出所的时候不让锁门,当我与房东在派出所处理整件事情的时候,协调好后回来才发现原来门锁已经换了,房东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派人将我公司门锁给换了,将我公司价值5万多元的经营设备都锁了,当时就感到被房东给算计了,就说你已经把我公司的门锁给换了,房东说你不给钱,我换锁有什么错,我说你现在已经在我准备去的情况换锁,就证明你把房子已经收回了,好,现在既然你已经收回了, 房子我不租了,押金9000元足够抵这一个月零两天的了,现在是你换的锁,你把设备归还与我,咱们两清,房东强势说我违约,已经已经理应吃掉,你还要两个月的房租给我,我不理会,又闹到派出所处理,处理结果是:房子收回,我还要给他6000元,我不同意,就将我公司电脑以及设备搬回房东家里,房东说没有6000就甭想处理这件事, 房东这样做法,就此事我该如何处理? 我是不是可以于2014年9月18日房东换锁之日起就没有义务在负责换锁之后的房租了? 押金是什么含义?
【附】租店合约
甲方:
乙方:
甲方坐落在中山北路贸易广场隔壁一间店面(12号),有乙方承租,经双方协调同意签订如下条款:
一、租期为壹年,自2014年7月16日至15年7月15日止,每月租金肆仟伍佰元(¥:4500元)房租不变。
二、每月租金在每月初付清,不得拖欠,如有拖欠按5%征收。
三、乙方交给甲方押金玖仟元整,租期满后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如数退还乙方。卫生间要保持整洁,如有堵塞乙方负责。
四、乙方在租期时间爱护店面,阁楼设施不得损坏,如有损坏,请恢复原样。
五、甲方交付店面使用时,必须保证水使用正常,店面有损坏有乙方修复。
六、乙方在租期内有权转让,在转让过程中, 不得转让有污染的,转让费甲方得30%,乙方的70%。乙方提前告诉甲方,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七、店面水电费按使用量有乙方向水电部门 交纳。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jczbc(江西-赣州)
提问时间:2015-06-28 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