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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承包

耕地30年经营全,签订合同2次签的时候被给成15年,现在征收了我们只给开垦费

耕地30年经营全,签订合同2次签的时候被给成15年,现在征收了我们只给开垦费 我家因为马上2次承包土地超生人口不予以封地,政府领导给于答复可以在本队荒地自己开垦荒地 谁开坑谁收益  当时收入低 都不愿意开 我家和其他2家合起来开了18亩地 一开始土地经营权是30年 到2027年有效. 到2次承包开始村里有给《附加了个15年的优先承包的条款 》.【开地是在2次承包之前几年开荒欺. 】 附加条款上该为2012年12月到期 ,当时2家同意一家反对,反对的承包签字也是村领导代签的。0几年本地开始征地改建城中村.我村是在10年被征.  就我们这18亩和一些荒地没被征收. 也不予以续签承包,一直拖到2013年被以村上以无主地被征收了300万共30亩 ,给于我们8千开垦费用外加每亩1万村里征收。以前村领导因为贪污被换了3界了 ,现在本地政府要村里出补偿结果,村领导就以2027年的信息不知道怎么就没了,只予以承认到2012年开村民大会投票出结果,一开会就组织一帮子亲戚投反对票予以补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23520……(内蒙古-乌海)
提问时间:2015-06-27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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