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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诺金国际贸易中心咨询财产损失

北京东方诺金国际贸易中心咨询财产损失 北京东方诺金国际贸易中心某市为了整治市容,决定对全市大型户外广告进行集中整治,并成立了“大型户外广告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集中整治,整治领导小组决定全市所有大型户外广告原设置审批手续全部失效,并在限期内自行拆除。同时决定对地处市中心的某广场周围新设置大型户外广告作为工作资源配置实行总量限制,并根据受理申请的先后顺序决定是否准予设置。决定作出后,原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者认为该决定给自己造成了财产损失,要求给予赔偿。
1.“整治领导小组”决定原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审批手续失效合法吗?为什么?
2.对某广场周围新设置的大型户外广告按受理申请的先后顺序决定是否准予设置,是否合法?
3.原大型户外广告设置者要求补偿是否有法律依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fnj47……(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1-03-30 12:19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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