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分公司发生劳资纠纷,总公司所在地与分公司所在地仲裁机构均不予立案,又无书面材料,如何处理?
直接找他们仲裁科长,闹他们,不成找他的主管副局长、局长。
仲裁不立案是不对的,若坚持不立案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针对这种情况你可以向仲裁委领导反映
可以向法院起诉
建议你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以便得到准确答复。
仲裁机构的做法是不对的,能够立案都应该出具书面材料; 可以向仲裁机构领导反映。
劳动仲裁不成,可起诉处理。
以你合同上的公司地址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