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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理由如下:1,在平时工作中不服从公司主管安排,经常以公司主管发生口角

辞退理由如下:1,在平时工作中不服从公司主管安排,经常以公司主管发生口角 辞退理由如下:1,在平时工作中不服从公司主管安排,经常以公司主管发生口角。2,打包理货工作中出错,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我要求2倍经济赔偿,公司拒绝。公司没有规章制度说明不服从安排,与主管发生口角就可以无条件辞退,自进公司以来没有员工手册,没有规章制度,我也没有参加任何关于这方面的培训,也没有签字公司现在以这个理由辞退,如果现在将我辞退后再公司出这样的规章制度,能作为依据吗?如果公司说规章制度一直都有,而且口头开会告知说过了,公司小没有进行培训也没有要员工签字,公司这样讲能作为证据吗?第二条辞退理由不成立,公司拿出的客户方要求我司赔偿的通知上,并没有说明是我的工作出错造成的赔偿,公司也没有调查取证能证明是我,而且我也没有签任何的字,所以第二条也是不认可的!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wangyu……(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5-06-26 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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