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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定性为非法吸收公众资金,我是公司的会计,是否也违法

公司被定性为非法吸收公众资金,我是公司的会计,是否也违法 我们公司一个集团公司,我属于集团公司下面的一个子公司的会计(职务名义上是一个经理),现在我所属的子公司被定性为非法吸收公众资金,涉案金额估计2亿,其中公司有两个业务属于非法集资的,一个我不知道,在其他地方开展业务,而另一个业务的账都有我一个人做,我主要按照网站提供的数据,每个月进行汇总。对于非法所得我既没有参与分红也对该业务违法性完全不知,因为公司是已黄金这种虚拟的实体和客户相关联。 现在子公司的负责人和部门经理已经被刑事拘留,我是取保候审。子公司以前的老总,很早就被调到总公司去了,现在留下的很多都是背黑锅的。 现在总公司把子公司的关系已经撇的很干净,总公司的财务总监也把财务的事情指向我。 如果公司不能把钱还给客户,我是否有责任呢?我应该怎样去处理这件事呢? 目前情况应该还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阶段,或许说是在给公司机会把钱还给用户。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hueit……(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5-06-26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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