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跟我对象结婚四个月因双方性格不合女方要求离婚,婚前给了三万左右彩礼钱
你好,一般这样的情况都需要适当的退还一部分彩礼
按照法律规定不退,但因为你们结婚时间过短,可酌情返还,但具体比例看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存在一下情形时可以要求其返还彩礼钱的。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你好,一年内起诉离婚,可以退还一部分。如需帮助可来电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