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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么才能讨回欠款?

我怎么才能讨回欠款? 2008年9月的欠款人写的欠条,欠款31680元,2008年12月30日到期。欠款人到期不还钱,我起诉到法院,初级法院已欠款人提出产品有质量问题,而需另行起诉,欠款人拿出了2006年与母亲结账时写的收条31580元来起诉我,说2006年钱已付,2008年9月才把货送来,并有质量问题,当我拿出2007年12月份,2008年3月份欠款人给我母亲写的结账欠条和2008年9月的欠条做证和厂家的说明时,法院还是说我没有证据,当我要求欠款人拿出证据和是否有合同供货单时,欠款人只拿出她给我写的欠条,做证据说是我供的货,《斯格利》《宋莲芹》名字都不一样,而法院说买卖关系成立。2008年12月30日到期的欠条2009年6月份还按《产品质量法》判我赔偿18000元,我起诉到中级法院,中级法院依欠条和收条是一个事,拨回我的上诉,维持原判,我怎么才能讨回欠款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郭凤岐(辽宁)
提问时间:2011-03-29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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