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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今年1月份,我的一个姑父叫我父亲(现年65岁)到建筑工地做事,主要是担砖头

你好,今年1月份,我的一个姑父叫我父亲(现年65岁)到建筑工地做事,主要是担砖头 你好,今年1月份,我的一个姑父叫我父亲(现年65岁)到建筑工地做事,主要是担砖头。这个建筑是私人的一套厂房,整个工程由我姑父村上一姓宋的包头承包,他将担砖头这个项目分包给了我姑父。我父亲在刚做到第四天傍晚的,挑一担砖头上二楼外墙跳板时,跳板底部根横梁突然间断了,砖头将我父亲脚右脚脚踝砸成骨折,事后姓宋的包头已出钱将我父亲脚骨折部位接上,但到现在还不能完全脱离拐杖,骨折部位还肿着。请问我姑父和包头分别要承担什么责任,我父亲该得到哪些赔偿?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湖南)
提问时间:2015-06-25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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