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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发生的费用怎么理解
新发生的费用怎么理解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WSx8347(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1-03-29 10:22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110网律师
2011-03-29 10:33
新发生的费用即指从用人单位为你补缴应缴纳的保险费的时间起算,如果你新发生了如因之前的工伤需要继续治疗或经评定达到伤残的相关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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