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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被迫离职

被迫离职 我08年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09年又续签的情况下,但09年合同两份一直在公司放着,由于和老板娘发生争执,被辞退,2009年4月18日在结工资时他们让我写“由于家中有事,申请辞职,工资补贴全部结清”。不写不给工资。我按他们说的写了,我还能维护自己的权利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南冠(北京-大兴区)
提问时间:2009-06-13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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