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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自己拥有的权利被弄错了来源和性质只能放手,是吗?
当自己拥有的权利被弄错了来源和性质只能放手,是吗? 我户籍地动迁,我是被安置人,因父母是支内退休的可在这次动迁中享受照顾安置只要派出所出具户籍受理单,也就是这张纸让我父母回沪入籍无门。因为户主淡薄亲情不签字,开不出受理单,既然入的是她的户只好作罢,可父母投奔我又不是户主况且是我安置,动迁中我又已拆套独立门户,父母支内贡献为国家该接受国家优扶时缺少人性化的规定却让无干之人决断,难道这种错位的手续关系就可以否定他们为国家的贡献吗?我只有放弃就像亲情放弃我们一样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uxia7……(上海)
提问时间:2011-03-28 2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