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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我是全责方,对方要求赔偿车辆折损费以及修车期间的交通费共计4000元,是否合理?

交通事故,我是全责方,对方要求赔偿车辆折损费以及修车期间的交通费共计4000元,是否合理? 车辆是我同学在PP租车租用的车辆,由我驾驶,在郊区山路急转弯时越线,撞到了对方车辆的后门。当时已报交警,并做了事故责任认定,我方全责。事后租车公司已经全部修理好了被撞车辆。
现在对方车主要求我们赔偿其车辆的折损费以及修车期间的交通费共计4000元。另外,租车公司有规定出租的车辆不能由租车人本人以外的人员驾驶,否则保险不予理赔(修车费用共计8500元,已由保险公司承担)。对方车主以此要挟我们赔偿其索赔的费用,否者就揭发我们。
请问1、对方车主要求我们赔偿其车辆的折损费以及修车期间的交通费共计4000元是否合理?2、如果对方向租车公司举报我们换了驾驶员,我们是否会赔偿所有的车辆维修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lvin6……(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5-06-25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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