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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关于生育保险报销金与工资的关系

关于生育保险报销金与工资的关系 本人于2009年9月份生下一宝宝,之后拿着相关资料去社保中心报销,总共报销回来八千多点(包括生育津贴和医疗费用).我想咨询的是:
1. 我只能拿到社保中心报销回来的八千多吗?公司在本人产假期间不支付任何工资了的吗?因为本人查阅相关资料说医疗费用应该归本人所有,而生育津贴的话要跟产假工资相比的,哪个高就按哪个来的;
2.还有,如果公司没明文规定的话,产假工资是不是应该就是之前上班时的工资呢?
3.之后公司有打电话来催上班,但本人一直没去,这是不是就意味着我们已经解除了合同关系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215139……(浙江-台州)
提问时间:2011-03-28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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