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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工作场所将同事的手机拿走并扔在厕所里,起因是跟同事以及他老表打牌被他俩设局赢走了三千元钱

本人在工作场所将同事的手机拿走并扔在厕所里,起因是跟同事以及他老表打牌被他俩设局赢走了三千元钱 本人在工作场所将同事的手机拿走并扔在厕所里,起因是跟同事以及他老表打牌被他俩设局赢走了三千元钱,后又因工作上的事情自己心有气愤,并一时冲动犯下以上情形。同事经过调取车间监控发现手机被我拿走,并报警。派出所民警出警以后找到我叫我把手机拿出来归还给同事,但是当时我告知民警手机已经被我扔进厕所找不回来啦,民警说我故意不还手机于是就把我带入派出所,在派出所做了笔录,并拘留将近二十四小时,后我积极赔偿同事损失,派出所给我办了取保候审。但是派出所给我做笔录的时候有意把我引导至刑事盗窃的范围,当时我被手铐铐着,自己主观上并没有恶意犯罪,但是当时为自己陈述的时候,派出所民警说我狡辩,我由于害怕加重自己的罪行,就按着民警的意思做完了笔录并签字。现在我处于取保候审状态,请问尊敬的律师朋友,能否给我点对我有利的建议,然后想了解下这件事对我以后会有什麽样的影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苏-扬州)
提问时间:2015-06-24 20:0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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