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建设局工作,我为一个建设单位办理大量手续,都是按规定正常办理的,事情完成后对方给我了1万元说是辛
你好,你接对方1万元的行为会涉嫌受贿。
关于“为他人谋取利益”的界定,有下几种情形:
(1)国家工作人员在节日期间或者因生病、喜庆等事由收受他人礼物,“红包”等,没有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不应认定受贿罪;
(2)国家工作人员收受他人财物时,根据他人提出的具体请托事项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就具备了谋利的要件。这里的承诺,包括明示承诺和默示承诺。国家工作人员明知他人有具体请托事项而收受其财物的,属于默示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
(3)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正常履行职务,使他人得到了某种利益,接受“感谢”而收受他人财物。这种情况也符合“为他人谋取利益”的特征。
据此,你的行为符合第三种情况,虽然是正常履行职务,但使他人得到了利益,也是为他人谋利。建议你将此款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