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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于去年十二月在合川工地上,不慎把混泥土进入眼睛。当时未得到及时的处理

我父亲于去年十二月在合川工地上,不慎把混泥土进入眼睛。当时未得到及时的处理 我父亲于去年十二月在合川工地上,不慎把混泥土进入眼睛。当时未得到及时的处理,带班的(以前有从医经验)看了一下,认为没什么事。过了几天后,实在不行了,进入当地医院就医,后转入合川人民医院治疗,治疗了差不多一个月后出院(在医院没说是工伤),并签订调解协议,进行了一定赔偿。回家后几天,发现眼睛又看不见了,进入开县阳光医院就医,几天后转入重庆大坪医院,经过手术后眼睛有所好转,现每个月需要复查和治疗。老板口头承认负责,我怕过了有效诉讼期,想做个工伤认定,可是他不同意盖章,请问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重庆-合川)
提问时间:2015-06-23 18:5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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