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人找到我,给我送起诉书,我没有签字,法院的人硬留下了,拍了照,这可以吗?
这是留置送达,是合法的。 《刑诉解释》第167条第3款规定,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拒绝签收的,送达人可以邀请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拒收的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将诉讼文书留在收件人、代收人的住处或者单位;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处,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因此,法院的做法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