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房产纠纷

有权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么?

有权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么? 本人和卖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由于房价上涨卖家不想卖了,房屋买卖合同中:如卖方未能履行本合同之条款以致本合同不能顺利完成,本合同终止或解除的,则卖方须返还双倍定金于买方。若支付的定金不足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还应负责赔偿。因任何一方书面材料、相应证明证件不齐或税费不足等原因导致双方无法办理均视为违约,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该房产成交价的1‰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日,则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问题:我有权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么?若不能我能要求卖方偿还双倍定金,并且还我违约金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errww(天津-滨海新区)
提问时间:2015-06-22 16:38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