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样够成强奸吗?
不算;
当然不能。
你好:
依据刑法第236条的规定,只有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才构成强奸罪。该罪主观上要求必须是违背妇女意志而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
根据你说的情况,你没有采取任何暴力和胁迫的手段,你们双方是自愿发生性关系的,且是建立在金钱交易基础上的,类似嫖客与卖淫女之间的关系,发生性关系并不违背对方的意愿,不构成强奸。
可能构成嫖娼,建议委托律师及时维权,详情可电话联系或面谈。
不算。可以向公安机关澄清此事。
这不算强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