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请资深法律专家解答竟业限制问题谢谢!
请资深法律专家解答竟业限制问题谢谢! 我在一家电子产品公司从事技术工作,2006年3月到该公司工作,劳动合同签定是2006年7月1日到2007年12月31日,同时公司让员工签署了离职后2.5年不准进入本能行业的竟业合同,其竟业补偿在工资内,而且还规定员工离职后不再补偿,
08年新劳动法执行后,我与公司再没签定合同,但08年后继续在该单位工作中.有社保,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一直到09年8月我辞职离开这家公司,离职时只结算了当月工资,我想请教经验丰富的法律专家解答以下问题,本人表示感谢!
问题1 竟业合同按那新法执行还是按以前的?
由于原来签定劳动合同及竟业合同在08年新劳动合同法前,是否按照老
的竟业合同2.5年执行,但问题在于在该公司本人实际离职时间是09年5
月新法已经实行.此时新法已经实行,是否应自动调整为新法规定的2年.
问题2 新法后工作期间虽未签合同但工资组成是否还是竟业补偿在工资内?
08年前签定的竟业补偿说是含在工资里,那么08年后由于本人没于公司
签定合同但还在上班直到09年5月离职,那08年1月到09年5月期间,按
照新法必须在离职后发放竟业补偿,还是按照以前所谓的竟业补偿含工
资内, 离职后不再补偿.
问题3 员工主动离职,公司是否不在支付竟业补偿费?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fa1995……(浙江-绍兴)
提问时间:2011-04-02 1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