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我在浙江绍兴,我想咨询一下,我有个同学来这边玩,前两天去玩都非常高兴
我在浙江绍兴,我想咨询一下,我有个同学来这边玩,前两天去玩都非常高兴 我在浙江绍兴,我想咨询一下,我有个同学来这边玩,前两天去玩都非常高兴,第三天也就是6月14号上午我对她说我在考察一个新行业,让她帮我参考参考,看一下,她当时也答应了,不过看了半小时之后她要手机打电话,当时手机没放在她身上,她很冲动,以为手机不给她了,不让她走,当时家里人对她非常好非常好,她自己也说过,她就把自己反锁在房间里,从窗户阳台跳到对面较矮的小瓦房上,大概有两米高,我劝她别跳,不要那么冲动,她还是从那里跳下去,出门一看发现她站不起来了,就把她抬到屋里,然后拨打120急救车送到医院,经过一系列检查拍片,只有尾骨一处骨折,骨折周围有些肌肉挫伤,我这一个星期一直陪护她,照顾她吃喝拉撒睡,现在她要求所有医药费要我出,照顾她直到出院,出院后还让我再陪护照顾她一个月直到七月底。请问我在这次事件中要承担什么责任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微信用户(浙江-绍兴)
提问时间:2015-06-21 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