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
法院撤销了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
法院撤销了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 法院以引用法条不当的理由,撤销了了公安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但并未要求公安局做出新的处罚决定。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作为案件的受害人,我是否还有权利要求公安机关对施暴者做出新的行政处罚吗?如果有,我是应该在法院申请,还是直接找公安局,现在公安局的态度是他们的处罚已经被撤销,他们不具有再下发新的处罚的权利。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以起诉公安局不作为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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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ask201……(黑龙江-绥化)
提问时间:2015-06-21 1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