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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在扬州江都大桥一船厂打工,从事装配学徒,当初上班

律师您好!我在扬州江都大桥一船厂打工,从事装配学徒,当初上班 律师您好!我在扬州江都大桥一船厂打工,从事装配学徒,当初上班时商议好一天八个小时、多于8H的为加班其费用另付)没有签订任何合同,现在想辞职,可老板只付每小时10元的费用,也就是打了折扣,请问这合法吗?我该如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讨回我应得的工资呢?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江苏)
提问时间:2015-06-20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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