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二手房屋交易个人所得税问题
二手房屋交易个人所得税问题 我在今年三月中旬在广州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中介说业主这套是他的唯一住房,所以不用交个人所得税的,业主要实收多少多少钱,也就是涉及他那部分税费的,都要我交,然后谈妥了价钱,签了合同,然后就是等银行办转按揭。十多天前去递件了,也过了首期
可是现在报税出来了,要交个人所得税,因为业主在那套房卖了后不到一个月就马上买了一套房子(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原因,当然也有可能是业主本来就还有其他住房),而现在税单出来,离当时我签合同买房子已经快三个月了,就变成了我要替原业主交个人所得税,因为合同里写明了业主实收,这些相关费用得我交
这不是被欺骗了吗?
合同里又没写业主承诺这是唯一住房,当时没想到这一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秋蓝白(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09-06-10 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