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开发商非常严重的不履行合同

开发商非常严重的不履行合同 开发商于2006的时候集资房子,人们付款后,开发商把钱挪作他用,交房时间改了几次,今年2011年准备交房(这个时间也已经超过合同时间了),但因房价上涨,开发商赚钱不多,就找理由收取非常不合理的费用,也就是后期费用,这部分后期费用占原房价的百分之33.6.   不合理费用主要包括,原先在房价里的院子铺设和绿化,还有院子里各种水、热、电管道的钱,进来房子还得收水热电/其他较小的费用也比其他任何房产都贵。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IQz4173(山西-忻州)
提问时间:2011-03-23 21:4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