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开发商非常严重的不履行合同
开发商非常严重的不履行合同 开发商于2006的时候集资房子,人们付款后,开发商把钱挪作他用,交房时间改了几次,今年2011年准备交房(这个时间也已经超过合同时间了),但因房价上涨,开发商赚钱不多,就找理由收取非常不合理的费用,也就是后期费用,这部分后期费用占原房价的百分之33.6. 不合理费用主要包括,原先在房价里的院子铺设和绿化,还有院子里各种水、热、电管道的钱,进来房子还得收水热电/其他较小的费用也比其他任何房产都贵。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IQz4173(山西-忻州)
提问时间:2011-03-23 2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