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债务纠纷

债务纠纷 我一年半前买了套房,当时买房是为了和前女友结婚用的,凑购房款时问前女友借了些钱,后来发生变故,结婚泡汤了,这套房子也就砸我手里了,去年到今年初房地产市场不景气,我如果卖出后会亏损很多,所以一直苦苦支撑顶着每个月的房贷,今年3月30日国家出房地产救市政策后,房地产开始回暖,我本打算今年9月份购买满两年后卖出(3.30新政后购买满两年免5.6%的营业税),但近日突然接到前女友的电话说她把我告了,问我接到法院电话短信没有,我说都没有啊,她之后把开庭时间地点短信发给了我,我懵了,有这样上庭的?就根据原告的短信去上庭?我不懂法律,特来向各位律师咨询请教。
当时借条是写了,借条上写明是无息借款的,具体还款时间没说,就是说什么时候房价起来了,我卖出不亏钱了,就会卖出还钱。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tone6……(上海)
提问时间:2015-06-24 10:12
已有8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