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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9月18日下午我在上班的路上,当时双方都是电动车,我是正向

于9月18日下午我在上班的路上,当时双方都是电动车,我是正向 于9月18日下午我在上班的路上,当时双方都是电动车,我是正向行驶,她是逆向行驶,当时我的身体抛出车外,手在地上撑了一下,当时感到比较痛,想报警,对方说先去医院看看再说,所以当时觉得应该没什么大问题,就跟着她去医院了,没想检查下来,居然是骨折,得休息几个月,医疗费对方说愿意支付,可我本人在上班,这样的话,必须要请假,关于误工费的问题,双方产生争执,交通事故,过三天还能报警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福建-福州)
提问时间:2015-06-19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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