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信用卡欠款8万块钱每月可以还最低还款额
可能涉嫌信用卡诈骗罪。
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您的问题就是在于银行单方面给您变更还款数额的依据是否存在,如果存在是否合理。
因为关于还款额度应该是银行事先已经明确约定好的事实的,事后单方面变更的,因为依据合同法的约定,合同变更必须双方协商一致,如果对方没有通知您,变更不成立,您可以拒绝。然后继续按照最低还款进行,这是没有问题的。
二、本身信用卡使用是因为经济问题,中途能够一次性还清的主动权也是在欠款人手中,也不存在违背基本的前提,由借款人擅自要求的,除非银行有证据证明您已经重大违约了,那么才鞥可以的。
三、通知方式不准确,银行单纯以口头方式通知要求的,形式上也是不科学明确与客观的。不能作为有效的形式的,您可以视为没有收到任何通知的。
四、请您继续按照最低还款义务进行还款,如有问题可以电话联系我。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可以点我头像加我好友,我们长期联系的
可以协商处理
没有按照银行的要求归还欠款,是要按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的。
一、从本质上来讲,信用卡欠款也是债权债务关系。属于合同的一种。一方(持卡人)没有在约定的时间内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只要不发生恶意透支的情形,能够在自己承受的范围内还款,就应该不存在犯罪的问题。
因此,建议:
1. 和银行沟通还款计划,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也要尽可能的还款。
2. 不要做拒不还款事情,更不要变更联系方式。
应当按照最初约定还款。
银行擅自改变还款方案,可以与银行沟通,达成一致。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供您参考:
第一,您与银行形成的是借款合同关系,依照办理信用卡时的约定来还款,若违反此约定,您确实构成违约,除偿还本息外,您还要按约定向银行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不要做拒不还款事情,更不要变更联系方式。积极和银行沟通并制定还款计划,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一定要按您们双方之前的约定还款,否则,造成恶意透支超过三个月有承担刑事责任的可能性,到时人身自由也会受到限制,损失更为严重。
希您不要再犹豫,采纳我的建议,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按照约定归还欠款。拒不还款的,涉嫌信用诈骗罪,可追究刑事责任的。
你好!
首先,你需要按银行要求还款,或者你和发卡银行联系,做个还款计划。
其次,如果银行不同意,你在拒不还款,那么银行如果报案,你涉嫌信用卡诈骗犯罪。
最后,刑法第19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这是关于信用卡诈骗犯罪的规定,建议你不要触犯刑事问题。
希望我的解答你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好友或微信联系。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与银行之间是借款合同关系,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您应当按约定还款,如果没有按照约定还款的,构成违约,此时您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您的情形,建议您与银行协商变更还款方式。
你好,合同纠纷,焦点在于合同对于还款方式的具体约定。 我的补充: 2015-06-19 12:36
1、不知道你办理的是哪个银行的信用卡,以招商银行为例,其《信用卡通用领用合约》中第三条第8款明确规定“乙方可以选择以最低还款额方式还款,即于当期到期还款日(含)前将不低于最低还款额的款项偿还甲方。选择最低还款额方式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乙方如未于每月到期还款日(含)前还清当期最低还款额,除应支付循环信用利息外,还应支付滞纳金”,所以,如果你没有出现什么异常状况,银行单方通知你必须一次还清所有欠款,违反了你们双方的合同约定,是一种违约行为,你有权拒绝一次还清,并要求继续按照每月的最低还款额还款。
2、只要你能按时缴纳每月的应还账款,那么你是不构成违约的,更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3、建议你跟银行充分沟通,积极主张你的权利,相信银行会给你一个合理的答复的。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我遇到过很多像你一样的咨询者,建议先跟银行好好沟通,说明情况,制定还款计划;或者提供担保或者借钱先把欠款还上。因为如果长时间不还款,银行有权利起诉你涉嫌信用卡诈骗。
没有太好的解决办法,能得到银行的延期许可最好。
银行擅自改变还款方案,可以与银行沟通,达成一致。
如果是恶意投资,有能构成信用卡诈骗,尽量还款,或者与银行达成还款协议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您与银行之间存在借贷关系,因此,您应当按照你们签订的协议约定进行按期还款;
其次,如果您未能按期还款或者无偿还能力,且经银行催款后仍不执行的,很有可能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如果这样,除了承担刑事责任,相应贷款及逾期利息还是需要支付的;
再次,银行禁止您最低还款,建议您去跟银行沟通,要求说明原因,并且尽量协商重新确定还款金额及还款期限;
最后,如果最终无法谈妥,那么您只能想办法尽快还款,因为银行作为强势一方,如果您与其产生正面冲突或者逾期不还款,银行不会考虑情理的,所以请您协商,并确定还款情况。建议您不要做如下事情:拒不接电话(银行会有催款电话记录)、变更地址或者联系方式(这样很容易定性为恶意)、拒不履行银行告知的义务。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我好友联系,为您指导和服务。
附信用卡诈骗罪条款
刑法第19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如果当初银行同意按最低数额还款,你又没有违约的话,银行要求全部提前还款是违法双方约定的,你可以问银行依据什么?
银行不得单方变更贷款协议,你可与银行协商。
及时还款处理。
履行方式并非合同的必备条款,即使如此银行作为债权人也不构成根本违约。
钱,是每个人都得面对的问题,律师也无能为力。
就你情况而言,只是丧失履行能力,尚不构成恶意透支,不会构成犯罪。不过会影响你的信用记录。
一般的银行都是可以还最低款的。银行单方面要求变更还款方式本身就属于违约!
你可以先要求银行出具一次性还清的依据,看你在办理信用卡时是否有该条款。一般情况下每月最低还款后不能认定信用卡诈骗,而是承担支付本金、利息、费用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