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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向谁主张自己的权益?

我们向谁主张自己的权益? 三年前,单位以联建房的名义收取了我们N户购房款5万元(收据公章为单位财务科),由于没有办理好报建等相关手续,房子一直没有建好(因多方面的原因也不太可能建好了),由于人事变动,新的领导只同意退还本金和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请问我们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可以主张哪些权益?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BV7998(河北)
提问时间:2011-03-23 10:3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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