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
急!广州公司不给病假工资,还叫我下个月底走人
急!广州公司不给病假工资,还叫我下个月底走人 本人2007年7月入职,公司说满一年才签合同和买社保,2008年8月才签合同,合同工资是1400,实际工资1800。2008年8月才开始买社保(买的社保是按最低那种买的,合理吗?),之后就不签合同了,直至2010年12月有新来员工投诉后,2011年1月才跟我们再签一年合同。~~~~(公司签的合同都是只有公司拿着一份,没有给员工,有效吗?)~~~
1月7号生病,医生开了病假条休息14天,然后24号回去上班(怎样算病假的天数?),也写了请假登记和主管的签名,但到2月发工资时没有给病假工资,2月23号跟老板娘说病假工资时,她说没有,还说提前30天告诉我,叫我做到下个月,然后我就问她是做到3月23号吗?她说是的
请问:
1.我可以拿到多少病假工资?现在实际工资2800
2.可以让公司给2007年7月至2008年8和2009年9月到2010年12月的两倍工资吗?
3. 可以让公司补交2007年7月至2008年8月的社保吗和补交少买的社保?
4.经济补偿是按4个月还是2*4月呢?
事情也到这地步,也不想继续干了,应该怎样写仲裁书才好呢?十分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CG123(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1-03-23 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