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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发生在2012年,当事人男与对方女都已婚,双方自愿发生关系

事情发生在2012年,当事人男与对方女都已婚,双方自愿发生关系 事情发生在2012年,当事人男与对方女都已婚,双方自愿发生关系,后女方老公知道后绑架男方,并要求赠予其一套房子。于是当事人写了个赠予的条子并签字嗯了女儿的手印。并将土地使用证原件给了对方。但是无公证处办理公证赠予合同。现在此房子拆迁,拆迁上面写的居然是对方的名字。请问律师,还能要回来房子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山东-枣庄)
提问时间:2015-06-18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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