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家孩子在学校受伤跌倒了,头上缝了十几针、学校有责任
学校没有尽到管理的义务,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要看学校是否尽到教育、管理义务
您好,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十周岁内的未成年人,实行的是过错推定责任,超过十周岁的在校学生,学校承担一般过错责任。
如果是老师有过错,因为是职务行为,由学校承担责任;然后再由学校根据内部规定,对老师做出处分。
可以要求学校承担过错责任
你好,没有尽到监管义务的,需要负责
学校有过错的话需要承担责任
您好,学校需要承担部分责任。
要看学校是否尽到了教育,管理的义务来确定。
没有尽到管理的责任的,可要求学校赔偿由学校承担举证责任,起诉就行了
你好,要根据具体受伤原因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