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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15.4.11经朋友介绍去一家理财公司入职,并且4月28日上单17万

我在2015.4.11经朋友介绍去一家理财公司入职,并且4月28日上单17万 我在2015.4.11经朋友介绍去一家理财公司入职,并且4月28日上单17万,但是后补签合同日期是4月21曰入职/当时没有仔细看合同/当时是很多人一起在签合同/就是告诉我们在哪添什么同一的,添完就收上去了,等到5月15日开支时才知道自己是从21号开始计底薪的正常底薪是2500每月,我不旦少开十天的底薪而且因为入职日期积效也少开200,等我19号问人事时才知道这些所以非常生气就说不干了就走了,到6月15日开支时就i开300多点,说我从20号以后算旷工,请问我能要回这两部分的工资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黑龙江-哈尔滨)
提问时间:2015-06-17 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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