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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9月份在美容院签约做祛斑项目,当时承诺做一次 李律师您好
我去年9月份在美容院签约做祛斑项目,当时承诺做一次 李律师您好 我去年9月份在美容院签约做祛斑项目,当时承诺做一次 李律师您好,我去年9月份在美容院签约做祛斑项目,当时承诺做一次,半年内修复好,现在过去九个月时间了,并且一共做了3次,现在没有达到承诺的效果。这个时候美容院老板贺小姐把店转让回老家生小孩了,而做祛斑的技术是她从别的美容院请过来合作的,合约是贺小姐和操作祛斑的这个人(安小姐)一起签的,卡在贺小姐店里刷的,单据经手人是安小姐,一共花了2.8万,包产品。现在的问题是贺小姐已经转店在老家生小孩,接手店铺的黄小姐认为她没有收我的钱,贺小姐转店前也没有和她说我的情况,她没有理由来退款'给我;安小姐说她只是贺小姐请来操作的,只收取了2000的技术费,钱是交到贺小姐店里,没有效果愿意退还她收的2000给我,但需要贺小姐一起来解决。我现在只能通过微信和电话联系贺小姐,她称店铺已经转给黄小姐,有问题让我找黄小姐和安小姐解决。合约上承诺如祛斑无效先免费重做,如重做后无效(已操作的斑点70%未掉)则退还本次所收款额。请问我现在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怎样才能退款。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5-06-17 1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