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抢劫案的被害人,我怕受打击,可以要求不公开自己的姓名吗?
你好。可以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三款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其保守秘密。 本案中,你是被害人同时也是控告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行为的,应当为他保守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