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
工商局对我的罚款有依据么
工商局对我的罚款有依据么 我们开了个网吧,3月15日接手的,接手后就把老的营业执照注销了。然后去办理新的,但是办理过程中需要变更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上面的法人名字,文化局到5月12日才变更完毕。期间工商局在3月19日下发过一个限期一个月内办理好营业执照的通知。到了4月15日的时候我们向工商局办证处做过口头的情况说明:因为文化经营许可证文化局未变更好不能在限期内办理营业执照。当时工商局办证处工作人员口头答应等文化经营许可证法人变更好后及时来办理营业执照。我们在拿到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当天就向工商办证处提交了全部办证所需手续,但因为刚处的网络不通未能办理完毕,工作人员喊我们第二天来办理。5月13日上午去工商办证大厅办理的时候,工作人员告知网络还是不通,不能办理。但是5月13日上午11点工商局就来我们网吧查营业执照,我们未能提供,工商局工作人员就从我们网吧的柜台拿走了前一天的营业款3000元,并复印了4月30日至5月12日的收入帐目共计人民币45000元。并且要求我们交10000元的罚款,我们反复反映情况,向工商局说明我们是在办理执照过程中,并不是拖着不办,而且是因为工商局半证处网络不通未能办理,但工商局不予采信,扬言如果不交就按照工商处罚条例以4月30日至5月12日的收入45000元来算处于5至10倍的罚款。工商局的做法有法律依据么,应该罚款么。请律师帮忙看看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mzdfwc(云南-红河)
提问时间:2009-06-09 1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