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这种补偿标准合理、合法吗?
这种补偿标准合理、合法吗? 我是河南省济源市坡头镇坡头村的居民,2010年12月份市政府要我们拆迁,(洛阳炼油厂在我们居住的地方建家属区--第七生活区),我们这里现在市场价为1300元左右,而市政府设的指挥部补偿给我们最高只有560元,有的房屋只补偿400元,楼建后我们出平均价750元住进新楼,按这样的补偿标准,我们在自家三分土地上房屋二层一般250平方还得出4-5万左右,还只是毛坯,不说装修住进就还得3万左右,这种补偿标准合法吗?现在我们不同意,要求按国家规定平方对平方,指挥部不同意,我们应怎么办,电话请给予保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郑行军(河南-济源)
提问时间:2011-03-21 22:17